会议音频系统的设计要求

2018-04-23 11:26:55 gjie1997 49

音频系统应由传声器、音源、扬声器、调音台、周边音频设备、功率放大器、监听、录音设备和编解码器等组成。

 

1.传声器及音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

(1)应配置会议用指向性声器,传声器数量宜以会议主持人和发言者的人数确定,并应有备份。

 

(2)传声器的指向性、频率响应、等效噪声级和过载声压级等要求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传声器通用技术条件》GB/丁14198的有关规定。

 

(3)传声器应采用平衡输出方式,并应使用音频屏蔽电缆连接。

 

(4)宜配置录音机、激光唱机等音源设备。



2.扬声器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

(1)扬声器系统应根据会场的体形结构、容积、装饰装修进行语言清晰度和声场分布设计,确定扬声器系统的数量、参数、方位。

 

(2)扬声器系统可设置主扬声器和辅助扬声器。

 

(3)主扬声器应设置在会场主席台或主屏幕显示器附近,并应满足系统声像一致要求。

 

(4)辅助扬声器宜设置在会场顶棚或侧墙上,并在其传输通路中宜配备电子延时设备。

 

(5)当会场设置主席台时,宜设置主席台返听扬声器系统。

 

(6)扬声器采用流动方式时,支架应稳重结实。

 

(7)扬声器系统宜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。


 

3.调音台、周边音频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

(1)调音台应根据功能要求配置带分组输出的设备,输入、输出通道应有备用端口。

 

(2)调音台周边应按需要配置分配器、均衡器、反馈抑制器、延时器等设备。

 

(3)周边音频设备可采用数字音频处理设备,应注意数模接口的匹配。

 

(4)根据功能要求,应配置音频矩阵切换器,并应有备用端口。

 

(5)音频矩阵切换器与视频矩阵切换器应具同步切换功能。


 

4.功率放大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

(1)功率放大器应根据扬声器系统的数量、功率等因素配置。

 

(2)功率放大器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骡动扬声器额定功率的1.50倍。

 

(3)功率放大器输出阻抗及性能参数应与被驱动的扬声器相匹配。

 

(4)功率放大器与扬声器之间连结的功率损耗应小于扬声器功率的10%。


 

5.监听、录音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

(1)在控制室内应配置有源监听青箱,并应与会场的声音变化量相一致。

 

(2)在编解码器的输入端口,宜配置单独的音量电平表。主会场的总控室宜配置多路音量电平表。

 

(3)系统宜配置录音设备。


 

6.编解码器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

(1)编解码器应具有同声抑制功能。当其不具备回声抑制功能时,应单独配置回声抑制器。

 

(2)编解码器的音频端口为非平衡端口时,宜将非平衡转换至平衡。

 

(3)编解码器与音频电路接口之间,应电平匹配。

 

(4)应根据编解码器的音频端口类型,配置性能相匹配的传输电缆。